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
國立臺灣大學 ©2015
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
e-mail:
yanyi@ntu.edu.tw
教務處秘書室:+886-2-33662388 分機 118
共同教育中心:+886-2-33662545 分機 231
教務處資訊組:+886-2-33662388 分機 608
課程識別碼:
班次:
※ 輸入課程識別碼與班次後,請點選
。
課程名稱:
授課教師:
開課單位:
申請 TA 類別:
請選擇 TA 類別
有小組討論課程 A 類 TA
實驗課程 B1 類 TA
實習課程 B2 類 TA
一般課程 C 類 TA
語文類 D 類 TA
體育類 E 類 TA
工作內容:
※ 請依實際工作內容安排,自行修改本欄位,惟不得要求教學助理從事與課程教學無關之事務,亦不可代教師授課。
每月獎勵金:
每月工時:
小時
※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,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之當日,向勞保局申報加保,保險效力並自申報當日起算。故教學助理應依實際到職之日起加入勞(健)保。
聘雇期間:自
起至
止
* 日期格式範例:2024-09-01
授課教師電子信箱:
請輸入學號:
中文姓名:
英文姓名:
身分證號/統一證號:
就讀系所:
出生日期:
國籍:
性別:
非本國籍生者是否持有工作許可證:
否
是
(效期:自
起至
止)
* 日期格式範例:2024-09-01
職級:
職稱:
身心障礙手冊:
無
有
(程度:
請選擇身心障礙程度
輕
中
重
極重
)
原住民身分:
否
是
(族別:
)
戶籍地址:
通訊地址:
行動電話:
通訊電話:
電子信箱:
※ 請勾選下列要加保之項目:
勞保(一定要加保)
(依規定不得追溯加保,未能於到職日前加保者,以申請表送達人事室收件當日辦理投保。)
健保
(每周工作時數未滿 12 小時者,本校不為其辦理健保加保。)
勞退自提
%
(雇主固定提繳 6%,僅需填寫
個人
自願提繳部分。)
※ 若同時具此二種身分者,請勾選「持有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」即可。
與本國籍人士結婚之外國人(請檢附戶籍資料影本)
持有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
以上皆非
※ 完成資料儲存後,請務必點選「文件列印」功能,完成紙本聘僱申請書列印!
※ 資料送出後,課程及教學助理學籍不可修正,請特別注意!